外牆維修不安全行為普遍 樓宇翻新工程多 釀成傷亡業主須賠償 -- 2009-07-08
政府自宣布先後推出共20億元的資助舊樓翻新計劃,市區舊樓紛紛展開翻新維修工程,搭棚和維修工人一時成為搶手工種。近期觀察多項維修工程,發現很多工人漠視工業安全,高空工作時不扣安全帶。法律專家指出,維修工程一旦發生傷亡事故,大廈小業主可能被追討巨額賠償。
自五月上旬在荃灣福來邨觀察,外牆已維修完畢,數名工人在棚架上把竹枝逐一拆走,但只有一人把身上的安全帶繫上獨立的安全繩,其餘工人只把安全帶繞在身上,並沒有扣在棚架位置。期間有工人誤踏已剪開膠索的竹枝上,差點失足掉下,幸及時拉著竹枝,險象環生;該工人其後未有汲取教訓,仍然沒扣好安全帶繼續工作。
深水渉一幢搭起棚架和圍網翻新的樓宇亦有類似驚險情景﹕一名未有扣安全帶的工人,雙手各提著一包物料和一個膠桶在棚架上攀爬。只見他雙腳蹺著棚架,探身把手上的東西用鐵釣掛在棚架或放在簷篷上,再爬到下一層,不消數分鐘,已爬下數層到達大廈中層,未有扣上安全便開始髹油工作。
另外,深水渉另一幢屬香港房屋協會樓宇維修資助計劃的舊樓亦有類似情況,記者透過大廈外面的綠色圍網見到多人在棚架上忙碌工作,但各人只把安全帶繞在身上,便在棚架上下穿梭。
Source : Mingp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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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專家指出,維修工人一旦發生意外而傷亡,本人或其家屬可向多個團體或人士追討,首先是其僱主或公司,然後是業主立案法團,甚至住客、租客、小業主等都可能被追討巨額賠償,如觀塘月華街7年前清拆僭建露台時,3名黑工連同僭建花架墮樓造成1死2傷,黑工判頭、僭建單位業主及大廈業主立案法團遭死傷者索償千萬元,最後雙方達成和解,大廈96 戶小業主須每戶支付3.6萬多元。法律專家提醒,小業主在大廈維修時,應親力親為監管工程,發現有工人不扣安全帶便應向承建商投訴。
根據勞工處數字,1998至2007年間工人從高處墮下佔建築業致命工業意外首位,而工人從竹棚、沒護欄的邊緣等位置墮下死亡類別,更佔維修、保養、改建及翻新等小型工程工業意外的首位,已奪走了53人性命。
按勞工處的高空工作安全指引,工人在搭建或拆卸棚架工作時必須佩戴安全帶,安全帶必須連接到獨立救生繩上,而承建商在外牆搭建的棚架,須符合安全設計和構造標準,確保工人有足夠安全裝備。業內人士稱,工人在高空工作必須扣上安全帶,最理想是用兩個獨立安全扣,一個連接較長繩索繫於固定物件,另一個隨工作所需靈活轉換,工人在高空解除安全扣時,須先踏穩腳步,確保安全才可解扣。工人一旦墮下受傷,可向僱主追討賠償,即使工人不使用安全帶,僱主亦有責任向僱員提供安全帶並監督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