曬太陽燈列致癌物 -- 2009-07-30
國際癌病研究機構指出,曬太陽燈及暴露於各種紫外線輻射的致癌風險最高,其致命性相當於吸入芥子氣、甚至砒霜,而年輕人尤其高危。組織將太陽燈與紫外線輻射的致癌級別由「可能致癌物」提升至最高的「人類致癌物」等級。香港衛生署表示正密切關注有關報告,並呼籲公眾避免胡亂使用。
世界衛生組織轄下的國際癌病研究機構(IARC)在《刺血針腫瘤學》(Lancet Oncology)期刊上,發布結合20項研究分析的新報告,把過去數年間一直列為「可能致癌物」的太陽燈,升級為「人類致癌物」。根據IARC的重新分類,太陽燈床及其他來源的紫外線輻射,跟吸煙、石棉、乙型肝炎及打掃煙囪一樣,肯定會致癌。專家指出,大部分太陽燈使用的燈會釋出紫外線,令患上皮膚癌及眼癌的機會大增;人們在30歲前使用太陽燈床,患上黑色素瘤皮膚癌的機會將大增七成半。
參與研究的專家之一科利亞諾(Vincent Cogliano)說:「使用太陽燈床會導致人們患癌、皮膚和眼睛出現黑色素瘤,我想不到健康的人有任何理由使用,人們應注意到曬太陽燈的危險。我們希望當前這種流行文化能有所改變,這樣年輕人才會覺得想變黑,不是非曬太陽燈不可。」
歐美30歲以下年輕人近年愈來愈熱中曬太陽燈,醫生發現年輕人患皮膚癌的數量也相應上升。在英國,黑色素瘤已成為20多歲女性的頭號癌症殺手。近期一項針對英國322家有「曬黑」服務的美容院調查則顯示,美容師良莠不齊,儘管專家強調年輕人曬太陽燈風險極高,但超過半數美容師不會詢問顧客年齡。此外,許多美容院說不出他們的太陽燈床的紫外線輻射量,而測試發現有四分之一美容院的太陽燈紫外線極強,一般只可在醫院用作治療用途。不過,歐洲太陽燈床協會主席班克斯(Kathy Banks)質疑有關報告:「一直被忽視的事實是,無證據顯示適當地使用太陽燈與皮膚癌有直接關係。」
香港衛生署表示,正密切關注有關報告,並呼籲公眾避免在缺乏專人監督下使用太陽燈和太陽床等室內曬黑設施,長遠會留意最新研究資料,再考慮是否加以規管。海關發言人表示,根據消費品安全條例,太陽燈並非消費品規管範圍。據衛生署最新統計,2007患因皮膚癌導致死亡人數有33,較06年多6人。衛生署發言人稱,署方未有本地證據或研究顯示太陽燈或太陽床會直接構成皮膚癌。
Source : Mingp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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