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載車撞死人 司機還押 -- 2009-11-07
拖著40呎貨櫃的貨櫃車,去年駛經天水圍洪天路,疑因超速超重,在急彎轉向時失事翻側,壓死對面線另一貨櫃車的司機,肇事司機昨於區域法院被裁定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成,還押至27日判刑,法官明言勢將判監。
43歲被告,早前否認去年11月28日危險駕駛,引致39歲內地司機死亡,但承認駕駛沒有效車輛牌照的貨車、使用超過最高組合式掛接車輛總重的車輛,以及使用並非在良好及可使用狀態的車輛罪名。
法官裁決時引述專家證人稱,事發路段的速度限制為每小時50公里,估計被告車輛事發時速度至少達每小時66公里,該路段為急彎,作為謹慎合格的司機應減慢車速,而被告所駕車輛不但貨物超重,也沒有減速,可以預期貨櫃車勢必翻側,結果令逆線司機死亡,裁定被告危駕罪成。
事發時被告駕駛滿載乾果的貨櫃車,沿洪天路往元朗公路行駛,駛至一左彎時,貨車連拖架向右翻側,車頭和貨櫃越過對頭線,壓著由事主駕駛的中型貨車,他送院後證實死亡。
【案件編號:DCCC635/09】
Source : Mingpao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