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晚上施工 官重罰承建商 -- 2012-09-07
負責香港高鐵西九龍總站(北)建造工程的聯營承建商金門建築及禮頓亞洲,因在晚間限制時段使用混凝土攪拌機施工被票控。兩公司案底纍纍,昨派代表認罪後被裁判官怒斥,香港居住環境差,「是你們這些大集團造成」,各判罰10萬元及5萬元的高額罰款。
港鐵發言人指出,公司獲悉禮頓-金門聯營被票控事件,但強調有關工程施工進度符合預期,事件不涉趕工,又指港鐵公司與承建商有嚴謹規定,要依法施工,如發現有違規必定會發警告信,此後亦會密切監察。
案底纍纍 僅能罰款官無奈
主任裁判官練錦鴻判刑時嚴詞指出,金門建築及禮頓建築(亞洲)均為業界的大公司,但各自有119及21個案底,其中各有53個及15個屬同類案底,曾多次被罰款,金門最近一次被罰是今年8月。練官怒斥﹕「香港居住環境愈來愈差,很多時候是你們這些大集團造成」,又指很多沒有足夠錢移民的市民,被迫留港承受大集團造成的結果。
金門建築及禮頓亞洲早前被票控,僅被判罰款2000元及1.5萬元,但練官昨重判金門罰款10萬元,為裁判法院最高的罰款刑罰。練官直言,現時因條例所限才無奈判罰款了事,他盼在可見的未來刑責不再局限罰款,公司負責人亦要負刑責。我罰這數目對你們這大公司亦只是小數目,我希望你們有社會責任,不希望類似情再次出現。」
禮頓-金門聯營去年獲港鐵批出價值89億元的高鐵西九龍總站(北)建造合約,負責興建連接南北的隧道,工程去年底正式展開。案情指環境保護署職員發現,聯營公司去年12月13日晚上7時36分的限制時段內,未經許可使用混凝土攪拌機施工,於是發出傳票。
【案件編號﹕KTS9842-3/12】
Source : Mingp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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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噪音管制條例》,若在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7時及公眾假期進行一般建築工程,例如挖土、裝修及道路工程等,必先取得「建築噪音許可證」,否則不得在限制時段內施工。至於撞擊式打樁工程,例如使用油壓錘或吊錘,在限制時段內更是全面禁止。即使在核准時間內進行撞擊式打樁工程,亦必先取得由環保署簽發的建築噪音許可證。建築噪音許可證通常批准進行3、5或12小時工程,視乎噪音感應強地方的情況而定。
資料來源﹕環境保護署